中国地质大学专科毕业实习、实践报告撰写要求及工作规范
一、撰写专科毕业实习、实践报告是一个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,是对专科生所学知识的全面检验。为规范专科毕业过程管理,特制定本撰写要求及工作规范。
1、各学习中心应在专科生的第四学期末下达毕业实习、实践任务。
2、学生应在第五学期中期把实习、实践报告(报告字数不得低于两千字)及毕业实习、实践鉴定表交到所在学习中心。各学习中心通过远程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平台上传专科毕业实习、实践成绩(上传平台成绩的方式和考查课相同)。
3、实习鉴定表需打印后用黑色水笔填写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有效。
4、专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、实践报告及实习、实践鉴定表由各学习中心装订、存档,以便我院督导检查。
二、实习报告写作要求:
1.报告必须写自己的实习经历,可参考别人的资料,但不能抄袭,一旦发现一律作为零分处理。
2.如有引用或从别处摘录的内容要表明出处。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一律采用文后注释,具体格式为:引文标题、作者、出处(刊物名称)、页码、发表日期或出版者、出版时间和版次。
3.文章开头有内容摘要和主题词。
4.语言要求简练,符合公务文书的要求。不要过多的说“我”如何如何,在第一段介绍了自己的实习时间地点和分配到的任务后,下面的文字尽量少出现人称,不用人称。(注:字数要在2000以上)。
5.撰写好的毕业生实习报告需将电子版发送到[email protected]邮箱确认无误后打印出来送往新安教务处或邮寄。
三、实习报告格式要求:
标题是宋体二号字,正文是宋体小四号字,行间距是固定值22磅。
上交时间:请于2016年4月25号之前将纸质版交至新安教务处,电子版发至教务邮箱[email protected],逾期不予处理,影响毕业后果自负!
新安教务电话:0755—26422202
具体要求详细见附件
专科毕业实习、实践鉴定表 |
毕业实习报告-例文 |
新安教务处
2015.9.29
2015.9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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